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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王莫昀╱台北報導】

彰銀案纏鬥逾10年,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柯格鐘昨日表示,財政部當初傳遞出的訊息,就是會支持台新金取得經營權,現在的作法猶如在籃球場上,對於正在進攻上籃的球員架拐子,有違誠信原則。台灣法學會理事長謝銘洋說,此案已引起外國法人的重視,若不妥善處理恐成為國際事件。

財部如打籃球架拐子

台灣法學會國際法委員會、民事法委員會昨日舉行「投資保障與台灣未來—從彰銀經營權爭議談起」座談會,會中邀請謝銘洋、柯格鐘、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顏雅倫及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廖大穎就「從股權收購與表決權拘束契約看台新彰銀案」發表看法。

柯格鐘說,彰銀案有其歷史背景,1999年起,隨著網路泡沫與本土金融風暴發生,台灣各大金融機構壞呆帳比例急遽攀升,不良資產暴增。為重建金融業體質,打消過高比例的壞呆帳,加速處理各公營銀行的不良資產,為當時上台的陳水扁政府亟欲處理的工作任務。

2005年時任財政部長的林全推動彰銀以公開招標方式,募集特別股,宣示將引進新經營者,以改善財務結構及經營體質,並提升競爭力。柯格鐘說,那時的推動方針是可以理解的。另從相關資訊,他也了解現在台北地方法院在處理此案時,會擔心國有企業股權遭稀釋至民間,有無利益輸送爭議。

柯格鐘強調,2005年的招標新聞稿,與對彰銀去函詢問的答覆函文,均為經濟行政上私法的要約行為,難以被認為是公法行政的說法,白話來說,就是財政部當時確有承諾移轉彰銀經營權,所以財政部相關說明應被視為約定的一環,有拘束力,現在財哪家銀行貸款利率低政部所做所為已違反誠信原則。

「政府不應輕言承諾,若做出承諾,就必須延續。」柯格鐘說,這會對政府後續相關政策產生不良影響,姑且不說已引發國際投資法人關注,就算只是國內事件,政府也不能關門放狗咬人。

已引發投資法人關注

他認為,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被告在原告仍屬彰銀最大股東之期間內,不得妨礙原造當選彰銀過半董事席次」,但從目前財政部應對,財政部並未保持中立,唯有官股不動才能稱為不作為。

柯格鐘表示,政府釋股、BOT等案件普遍存在契約細節上不寫清楚爭議,這在私契約是不會發生的,所以台北地院只能要求財政部不要卡人,但財政部現在是故意卡位。

政府恐涉及廣告不實

彰銀案拖逾10年,至今無解,台灣法學會理事長謝銘洋昨日表示,此案核心是經營權的移轉,經營權算是財產價值的一種權力,透過公股釋出,台新取得經營權即是財產權移轉,目前爭議在是否為一次性?時效多久?若是移轉期間有時限,當初就應寫清楚,但若寫清楚,相信應沒有人要來標,「政府當初不說清楚,就涉及廣告不實。」

台灣人因為揹著「中華民國」的殼,在1971年被逐出聯合國,時任台獨聯盟主席鄭紹良,立刻發起一項「鎖鍊示威」,由台獨聯盟發動全世界20多處,包括美國、日本、歐洲、巴西等地的台灣人,同時在各特定地點把自己鎖住的「鎖鏈示威」,主場銀行小額信貸利率示威活動就在聯合國廣場,眾多台灣人用自備鐵鍊把自己鎖在聯合國廣場外圍的柱子上,曾經引起國際媒體的注意,卻改變不了台灣被逐出世界舞台的命運。

事隔34年的2005年2月15日,一位曾任台北市議員、曾被囚禁綠島10年的政治受難者林水泉,單槍匹馬跑到聯合國廣場切腹自殺,昏倒後被送到醫院救回一命,腹部留下一道橫切的傷痕。

為什麼要這麼做?「真簡單啊,我看很多台灣人,每年聯合國大會就組團去紐約說要加入聯合國,每年募款,這樣就能加入聯合國嗎?台灣要建國,沒有犧牲是不可能的,不能只有嚷嚷而已,要有人付出生命啊。」林水泉說。

今年剛滿80歲的林水泉,美麗島事件後不久就移居美國,最近返台,很想搬回來為台灣多做點事,又不好意思長住妹妹家,想在台北租屋,房東一聽到他的年齡就拒絕租給他,讓他深感無奈。

來自松山的林水泉,年輕時本想選里長,因年齡不足,剛好一位阿姨被倒帳,牽了一台吉普車回來抵債,那時又有市議員選舉,他就開著吉普車去大同區幫李福春助選,兩人成為好朋友,講起政治更是投合。李福春鼓勵他說:「你們松山的議員都是花瓶,你去找好一點的人幫他助選,或者自己出來。」林水泉自覺初商畢業的學歷不高,找了一位台大政治系畢業的親戚請他出馬被婉拒,因而有自己參選的打算。

1961年,台北市還是省轄市時代,林水泉以無黨籍身分披掛上陣,他的口才便給,政見發表會上對國民黨的大肆批判,讓台下他父親聽了直罵他:「夭壽死囝仔,你再罵下去一定被抓去關。」那次選舉他落選,同年4月6日果然被當成流氓抓到小琉球管訓1年8個月,沒有判決書,所以也沒有補償。

林水泉在省議員選舉時被以散布謠言拘留。圖/林水泉提供

林水泉的父親原本是以牽牛車為業,類似現在的貨運行,擁有10多台牛車;後來兼營碾米廠,松山一帶的警察局、學校、精神病院、兵仔營都是他家的客戶。他常目睹警察索回扣、上尉軍官偷拿糧票來換米;他大姐嫁到松山市場邊,去找大姐時,常看到在市場旁的饒河街擺攤的小販,不給「保護費」就被整,譬如把魚販押到派出所詢問一整天,任令擺在門外的魚貨在烈日下曝曬至發臭。

父親的貨運行由牛車改為卡車之後,他常開卡車到新店暗坑(安坑)附近溪邊載運砂石,車抵砂石場,馬上有一位身穿黑衣的班長前來告誡他:「我們這裡挑砂石的都是神經病患,你不要和他們說話。」他更加好奇,偷偷問兩人一組被綁住的工人,為什麼會來到這裡?「啊這個土匪政府,我只不過抱怨兩句,就被判無期徒刑!」原來這些人都是被關在新店軍人監獄的「思想犯」。

那時的市議員任期3年,1963年年底他再度披掛上陣,當選省轄市時期第6屆台北市議員;1964年元月就職,4月高玉樹參選台北市長,林水泉登記為他的助選員,和他同屆的有宋霖康、黃信介、陳天來等。

那是高玉樹第二度參選台北市長,距離他第一次當選己是10年前的事,高玉樹深知國民黨買票作票的綿密系統,選舉時不斷告誡選民提防各種作票「奧步」,要選民帶手電筒到投開票所看開票,一停電就要打開手電筒以防國民黨偷換票箱。

1986年林水泉向許信良獻策,又去說服謝聰敏,發起返鄉運動,在海外台灣人社團引起很大迴響,返鄉過程常有美國媒體大篇幅報導。圖/林水泉提供

由於高玉樹助選陣容堅強,蔣介石決定於1967年7月1日,把台北市升格為「院轄市」,市長改為官派,高玉樹續任第一屆院轄台北市長,市議員任期原本在1968年屆滿,均由內政部聘為台北市臨時市議會議員,任期至1969年12月25日。

不過林水泉在1967年就以「陰謀顚覆政府」,和黃華、劉家欽、林中禮等人被捕,那是所謂「二條一」唯一死刑,後來被判15年,因蔣介石死亡減刑出獄,這次足足被關了10年。

市議員任內,他看盡多少政商勾結的勾當,譬如原本屬於台北市營的「台北煤氣公司」如何轉手成為吳火獅的企業所有,他一一看在眼裡:「市營的煤氣公司轉手成為大台北瓦斯公司利潤有多少,你自己去看他們取得的設備及土地有多少,算一算就知道了。」那時每個議員的「禮金」是5萬元,無黨籍人士是由某位後來在黨外參與很深的人士負責發放的。

林水泉在被捕前,曾因郭國基和高玉樹的弟弟楊玉城選省議員的利害衝突,特別去找郭國基說,如果郭要在台北市參選,他一定幫郭助選;如果不想在台北市,林水泉建議郭國基回高雄幫余陳月瑛助選,兼可幫屏東的黃振三助選,或自行參選。「黃振三和我一起去,當場向郭國基下跪,拜託他在這歷史性時刻無論如何一定要幫忙。郭國基被說服,當場拿出他的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同意讓我替他把戶籍遷回高雄,我一天之內台北高雄三往返,把這事辦好。事後情治人員硬逼他把戶籍遷回台北(目的是牽制楊玉城),但他的證件在我這裡,無法遷回,這事種下情治單位對我更加痛恨,不久就被捕了。」林水泉說。

美國媒體對林水泉返鄉的報導。圖/林水泉提供

林水泉擔任市議員期間利用赴日考察的機會就加入台獨聯盟,由委員長辜寬敏監誓。因此他在出獄後的第二年開始申請出國未獲准,房屋抵押貸款直到1982年,突然兩名警備總部人員拿著一張出境證,同意他出境,他立刻聯繫已在美國的謝聰敏,謝聰敏贊成他趕緊赴美,想不到因為辜寬敏被台獨聯盟認為他回台投降,連帶林水泉也被若干人士散布他是負有任務才能出國,令他十分無奈。

1986年許信良在美國發起的「建黨回台」運動,也是林水泉向他獻計。「許信良面臨辦報破產的冏境,我建議他,利用菲律賓阿奎諾及韓國金大中的返鄉熱潮,推動海外台灣人返鄉運動,我又去說服謝聰敏,以許信良在國內的知名度,加上我們兩個政治受難者的『資歷』,想不到獲得許多同鄉的支持,捐款大筆湧入。不過,我對他的行事風格不贊同,他擔任民進黨主席時對我說:『你只要捐出兩百萬,我保證讓你當立法委員。我拒絕了。』」林水泉說。

他有能力時,常默默去關懷探視政治受難者的家屬;他常說他自己是「了尾仔囝」不善理財,很大部分的理由是他視難友間的感情重於金錢;他的一生跌跌撞撞,唯一不變的是對於台灣獨立建國的堅持。「從政者一定要有中心思想,不能有私心,要有情有義,有血有淚,否則人民支持你是為了什麼?嘴巴講為人民、愛台灣,實際上只想自己如何升官發財者比比皆是,這才是台灣人運動的危機啊。」

政治受難前輩,80高齡還想為台灣做事的林水泉,他的肺信貸利息最低腑之言,當政者可有人聽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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